外祖父送给我的一件“奢侈品”
因为外祖父母尝到了人丁不旺的痛,所以,当我们姊妹七人出世后,尽管家里的生活拮据,尽管他们的年岁已大,也仍然在为这十一口人的大家庭的生活而尽力劳作,为的是让我们一家人生活得幸福、快乐。
我是家里的老大,外祖父母对我的成长倾注了比弟妹们更多的爱心。在我小的时候,我是外祖父母的掌上明珠。有什么好吃的,都是我优先;过年过节时,我总是有新衣服穿上身。特别是在1958年开始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,家里仅有的那点大米都是由外祖母在做饭时将煮好的米捞起一半,用一个小罐子盛起来放在灶里煨着后,才在大锅里加上一些青菜、南瓜什么的,让一家人和着吃,我则一个人吃着小罐子里煨得香喷喷的白米饭,这一特殊的待遇,有时连我的大弟弟也享受不到呢!
1974年的暑期过后,我高中毕业下放农村已经一年多了。这一年,通过各方的努力,我从栽秧割谷的繁重劳动中解放出来,到大队的小学去当了一名民办老师。老师每天的上课、下课,都需要有时间的把握。于是,外祖父想到了要给我买一块手表。在当时,买一块手表太不容易了,一是手表要计划,二是一块手表需要一百多元钱。这对当时刻一枚印章只有五分钱利润都不到的外祖父来说,要凑足这些钱是多么不容易呀。可就在第二年的春节过后,外祖父到武汉去了一趟,回来时,送给我一块北京牌的带日历的夜光手表。听说,这是外祖父托在武汉工作的表叔找人帮忙买的,花了110元。捧着这亮铮铮、明晃晃、的答的答走得正欢的手表,我就好象捧着外祖父对我的一片爱心,我的眼泪不禁流了出来。
这是我的第一块手表,也是我的第一件奢侈品。这块手表一直陪伴我着我度过了下放农村那段最难熬的四年时间,又陪我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的头四年,直到我结婚时,爱人又送我一块新的手表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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