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子毕业了。即将到任教的厦门大学报道。于是,我同他一起到武汉去清理东西,办理相关手续。而当他在办理手机消户时,方才知道遭遇到了电信的霸王条款。
去年6月份, 证券公司为了拓宽业务,送给我们一款天翼的手机。因为这个手机需要在武汉开通,且是可以上网的,于是,我们就把手机给儿子。在9月份开学期间,儿子在就读的学校里看到了电信的优惠活动:花50元的入网费,送300元的话费。于是他就办了这个手机优惠套餐。
在毕业后,儿子就想把这边电信的手机消户,然后到新的工作地方去办理新的手机电话。而当他到电信营业室说明来意后,却被告知:你所用的号码不能消户!原因是:你正在享受电信的优惠待遇。且你的合同期满还需19个月的时间。直到这时,儿子才知道,电信看似优惠的“50元入网费,送300元话费”的活动,是每个月只送10元,需要30个月才能松绑的霸王条款。一旦你参与了这一活动,你就被绑定在这个号码上了。
听到员工的回答后,儿子又耐心地给他解释了几次,电信的服务员根本不听,就一句话:你在合同期。如果不继续使用,你的信誉记录将会受到影响。
消户无果,儿子又打电话一万号和找在电信工作的朋友咨询,得到的回答都是一样:不能消户!
没有办法,我们只得采取了一个变通的办法:将这个号码给了我在武汉的弟媳,因为她有一部电信手机。并嘱咐她先停用她原有的号码,等19个月后,方可停止使用给她的这个号码。就这样,一个看似优惠的活动,给我们消费者惹出了这么多的麻烦。
这让我想起一句古语:只许官家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面对垄断的企业、霸王的条款,我们消费者又能做些什么?只有被“自愿”了,只有在消费满30个月之后“自由”退网。这样的自由,这样的自愿,到底是愚弄了别人还是愚弄了自己?30个月之后,又有多数人能“自愿”留在天翼?信誉是企业的生命,相信电信的老总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,只不过垄断的地位让电信迷失了双眼,只看到了这几年的普及率,却忘记了自身信誉的认可率。或许电信的合同可以束缚住用户的手,但却永远束缚不了用户的心。这样的霸王条款只会令人生厌,最终失去人心,失去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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